毕业派遣相关手续
2022-06-01 20:57 王金宁  网投比较靠谱的大平台

1、报到证的办理

毕业生在学校就业方案制定前(每年约615日左右)签订了就业协议书的,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根据省教育厅要求统一办理。毕业生在学校就业方案上报后(每年825日左右)落实就业单位或改派的,需要办理改派。报到证抬头根据三方协议书的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所属地人社局签章填写。考取国内全日制研究生等无报到证。学校一般在7月初寄送报到证给毕业生。学校相关部门依据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档案转递和户籍迁移等手续。报到证一式两联,毕业生持蓝联到用人单位报到,白联由学校放入毕业生档案。

1)报到证如何办理改派?

时间节点:应届毕业生825日前,改派手续在学校办理。825日后,改派手续需到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具体要求参看浙江省大学生网上就业市场网站办事指南)。报到证改派有效期为两年。

办理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35701702713(业务办理窗口)

联系电话:0571-88008635/88008656

受理对象:毕业时已领取报到证,因异地就业需要调整就业去向的毕业生。

在浙江省内跨市(县、区)调整就业去向的毕业生,请直接带齐材料到两地毕业生就业直管部门办理调整手续,不需经过浙江省教育厅审批。

跨省调整就业去向,或者由市级单位调整至省级、中直单位,以及由省级、中直单位调整至市级单位的,或者调整单位要求一定要新报到证的,毕业生需到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改派手续(注意办理的时间节点)。

提交材料:毕业证书;原报到证;就业协议、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的录用证明;《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调整审核表》。

原未就业的,直接在《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调整审核表》盖接收单位及就业主管部门公章即可;原已就业的,之后办理解约但未落实新单位申请档案、户口回原籍的,《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调整审核表》中新单位和新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可不用盖章;原已就业,之后办理违约并落实新单位的,《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调整审核表》印章需盖全。

注:报到证需开往北京、上海、深圳等需要户籍报批(审核)的城市,需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提供相关接收函件或批复。


2)报到证如何办理遗失补办?

时间节点:应届毕业生825日前,报到证遗失补办手续在学校办理。825日后,需到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具体要求参看“浙江省大学生网上就业市场”网站办事指南)。

提交材料:毕业证书;身份证;《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遗失补办申请表》。

办理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35701702713(业务办理窗口)

联系电话:0571-88008635/88008656

备注:毕业后超出两年不予签发新的报到证,浙江省教育厅将根据毕业生毕业时的派遣记录出具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签发情况证明

2、户口迁移证办理

户口已迁入学校的毕业生户口由学校保卫处负责办理,根据毕业生报到证或考研录取学校的地址办理迁移。学校一般在7月初寄送给毕业生。若户口迁移证需要办理改迁,请先完成报到证改派,然后持新报到证,本人证件材料到舟山市审批办证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办理改迁。

3、档案派送

学校派遣档案的接收单位以报到证派遣单位为依据,在7月初由学校统一转递,不允许个人携带档案。学校就业信息网和“浙海大微就业”微信服务号可以查询档案去向、报到证签往单位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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